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球网说目的上造是为了吸引眼球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谣山事实,表示担忧。西襄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汾网赵某某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警迅即查
博眼责任编辑:席沛钊
博眼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为了吸引眼球,36岁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山西警方提示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
对此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
6月9日上午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不恶意造谣、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到案后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该贴发出后,主动写下保证书,经批评教育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临汾市人。男,不轻信传言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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